关于变更专业能力培训证书有效期的通知
为提升参加培训人员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知识储备,现将辽宁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培训证书有效期变更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申请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可免费延期两年。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继续教育,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积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提高识骗防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