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5/1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有关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国家科技部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并明确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为主动承接好环保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推动我省环保产业绿色大发展,促进企业创新研发,切实有效加快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我会决定协助环保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
联系人: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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