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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8/12

各有关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6〕266号)文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已启动2025年度全省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统计调查,详细了解和评估全省环境服务业总体情况、龙头企业以及产业链相关情况,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政策依据。

二、组织形式

省生态环境厅归口管理本次调查工作,委托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供技术服务。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负责,对调查工作给予指导与支持,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2025年12月31日前,在辽宁省内正式登记注册的从事生态环保生产和服务经营活动,且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法人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调查初始名录发至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及调查员,在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四、调查内容

生态环保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要产业活动、单位基本属性、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状况、研发创新情况、投融资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调查时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填报方法及要求

调查数据填报工作由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统一组织实施,安排调查人员指导调查对象完成线上填报。

本次调查工作数据填报时间截止为9月15日。

环境服务业填报网址:https://114.251.10.12:8443/tbdw/

其他类型企业填报网址:https://v.wjx.cn/vm/Q7P2e00.aspx或扫描二维码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被纳入调查范围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填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可靠。

(二)周密部署

各地调查员在推进环保产业统计调查的进程中,要以礼貌、专业的态度与各地生态环境局、调查对象沟通,在确保获取所需数据信息的同时,不给企业日常运营增添不必要的干扰,在不破坏营商环境的前提下,顺利完成环保产业统计调查试点任务。

(三)强化保密

对于本次统计调查获取的企业经营信息,要严守保密制度,从数据采集、传输到存储,全流程保障数据安全,让企业无后顾之忧,放心配合调查工作。

联系人:数据填报指导  王添一  13804979077

             调查工作协调  毕  娜  1384036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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