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6/4
政策支持和引导是推动行业绿色化、低碳化、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保障。辽宁省持续强化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财政、金融、科技等支持政策保障,以着力发挥中央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加强绿色金融总量保障和产品创新、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等方面为切入点,初步构建了以“双碳”目标为引领、以绿色低碳转型为路径,多维度政策协同发力的支撑体系。
05绿色金融
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辽宁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银发〔2025〕34号)
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开展绿色金融能力提升三年计划、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促进转型金融发展;
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深化碳金融业务、加强对EOD项目金融支持、支持绿色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持续健全绿色保险服务体系;
发挥政策合力: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健全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深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落实碳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强化宣传总结和调查研究。
《辽宁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关于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
(辽水合〔2023〕21号)
支持领域:城乡节水供水、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节水科技创新、其他节水服务;
优惠政策:保障信贷资源、优化授信方案、优化贷款期限、实施利率优惠、创新担保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关于支持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意见》
(辽银发〔2023〕5号)
条件:抵质押、物与借款人符合规定
期限:不超碳排放配额使用期限
贷后:机构评估价值,监控资金用途
政策支持:政府引导,央行给予再贷款
能力提升:鼓励机构和企业加强能力建设
信息共享:整合碳交易信息促进业务开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有关事宜的通知》
(银发〔2021〕278号)
支持领域: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
资金支持方式及比例:“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人民银行提供碳减排贷款本金的60%
质押要求:提供合格债券或经央行内部评级达标的信贷资产作为质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