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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9 2: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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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省级产品认定申请条件

 

1、由省级环保部门加盖公章的环境保护产品推荐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推荐执行的现行标准(含企业标准)及在当地技术监督局备案登记材料;
4、申请推荐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5、申请推荐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
6、辽宁省环保协会认可的环保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7、申请推荐单位的企业检查表;
8、按规定格式编写的产品介绍材料,同时报WORD版电子文件(可报光盘或发电子邮件:web@lnepia.com)。
9、签署的认定工作协议

  对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要报送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对汽车污染控制产品,要报送已与汽车厂实现配套的证明材料;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要报送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和产品结构图。
  申请复审的产品,上述材料中,不要求报企业标准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1年有效期产品不报检验报告和企业检查材料);需要增报纳税证明材料、上次认定证书复印件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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