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客人    
 
2012-5-19 11:09:30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申请流程

 

 
国家级环保产品申请条件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需报送材料
1、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已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的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
5、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6、申请产品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工程类设备应提供两个工程的验收报告
7、产品介绍材料、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修手册、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等
8、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仅限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
9、与汽车厂配套的有关证明材料(仅限汽车污染控制产品)
10、原认证(认定)证书复印件(仅限复审产品)

   对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要报送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对汽车污染控制产品,要报送已与汽车厂实现配套的证明材料;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要报送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和产品结构图。

  申请复审的产品,上述材料中,不要求报企业标准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1年有效期产品不报检验报告和企业检查材料);需要增报纳税证明材料、上次认定证书复印件和工作总结。

 

下载:

1、国家认定检查表

2、国家产品认证申请书(C版)

3、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扩项申请书

4、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

 

 
 
 
 
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沈阳黄页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橙页中国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2008-2010
辽ICP证(备)040015号